為規范酒店的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確保考勤事項有章可循,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酒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本公司凡部門經理以下的員工均需要打卡
2.員工上下班必須到規定的地點打卡考勤,由門崗保安監督考勤打卡
3.打卡前請認真核對卡鐘時間,以免打錯卡位,否則需要簽卡
4.員工不得代人或者委托打卡,違者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門崗保安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5.凡非因工作原因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一分鐘打考勤卡或者是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的工作崗位,即視為遲到,提前一分鐘以上打卡下班,即為是早退。吵到和早退每次均為十分鐘為限,沒增加十分鐘加算遲到或者是早退一次。
6.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三十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者是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的,即視為曠工一天。
7.員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應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由部門經理在工卡及說明上加上意見,經人事部核實后,在月底連同考勤資料一并報人事部。
部門經理(主管)和主任級干部漏打卡考勤或者打重卡,須在當日寫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經核實后由總經理簽卡。
8.所有打卡人員簽卡次數不可以多于三次,超過三次,員工每次扣罰10分,經理、主管級干部每次扣罰20分(特殊情況須總經理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