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造性企業的企管辦主任向我提問,讓我對他們新訂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發表意見。我看到其中一條是:該考勤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其批注是“我認為這點該寫,但某總認為不用寫,其實是他自己不想考勤”。一時莞爾,因為我在不少企業中遇到同樣或者類似的問題,小至考勤,大至財務審批。


這幾年,經歷的企業里對考勤有不同的規定,有的是直接寫明某級別以上領導不用考勤;有的是沒有寫,但是員工心里明白誰不用考勤;有的企業比較病態,考勤制度規定的好好的,但是高層就是以各種借口不執行,員工嘴上不說其實心里意見挺大。夫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員工在乎的還是一個公平。那么,高層到底要不要考勤呢?制度到底該怎么去執行?


首先,要認識到公司的考勤制度應該根據企業的性質、員工的級別,業務內容區別對待。高層人員的工作一般不定時,不定時,不定地點,除計劃性工作外,還有很多突發性,即時性的工作,因此需要給他們提供一個相對自由的工作環境和彈性的荼時間,以使他們靈活發揮。而普通員工的工作任務相對穩定,可以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完成考勤工作。因此,應該根據領導的工作性質來決定他們是否考勤,不能簡單搞“一刀切”,在制度制訂之初做出例外性規定;


其次,如果高層不考勤,制度制定后要及時向員工解釋制度建立的原則、約束力、規范,不但讓員工知其然,也要讓他們知其所以然。如果可能的話,要適時向員工通報領導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法、工作業績,讓員工理解高層不考勤的原由;同時,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會在無形中給高層施壓,讓其不濫用不考勤的權利。盡可能減少員工心理的不公平感。


再次,考勤制度一旦完成后,就要嚴格執行,不能隨意更改。無規矩不成方圓,制度一旦制訂并且公布,就要對制度約束到的所有人一視同仁,嚴格執行。誰踏過紅線就處罰誰,絕對留情,維護制度原則的剛性。


    總的來說,無論是考勤制度還是其他方面的制度,其建立和實施都要堅持剛性和柔性相結合,既要在建立制度時考慮到公司內部可能存在的特殊性而建立柔性系統,又要在執行的過程中堅持原則不動搖,維護制度的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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