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專賣店,為提高員工的素質,更好的服務每一個進店的客戶,對于員工的各方面都制定了考勤制度
上班時間9:00-21:00
公司要求店員提前15分鐘到店,進行上崗前準備。
店鋪人員按公司排班方式排班,店長在每月最后一日將上月考勤統計表及下月排班表傳真至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如因店鋪原因需要加班的,對加班人員將給予加班補助或換休。個人原因造成加班的將不予補助。
人員出勤情況將作為員工晉升的重要依據。
部門經理有3天以內的批假權,3天或超過3天的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
如店鋪人員謊報或虛報考勤,將給予店長2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將給500元處罰并給予除名。
考勤內容:
不能在前15分鐘到店者,即為未提前到;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者,即為遲到;
未到下班時間,未請假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工作時間未經上級批準離開崗位者,即為脫崗;
在上班時間未到崗,同時未任何說明者,即為曠工;
考勤處罰:
當月內未提前到二次者,按一次遲到計算;
按遲到早退具體時間,依據5元15分鐘計算進行扣款,扣款總額不超過工資的總額;
超過60分鐘的按曠工處罰;
曠工:曠工一天者給予警告并扣發當日基本工資及給于基本工資的三倍處罰,一年累計曠工2天解除勞動關系,將作辭退處理。
事假:請假半天以上按日基本薪資計算,并扣除當月全勤獎。
獎勵:一個月沒遲到者,應給予獎勵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