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從管理者手中寫出來,它的導向是什么?
公司里考勤是個老大最難處理的問題,上級要求管理者們來擬定制度解決遲到早退泛濫、請假時長失控等問題。
除了扣工資,扣全勤,扣年終獎,還能做點什么?
做制度是希望人們去違反,然后罰呢?還是盡量避免不要出現制度中反對的事情?
首先,企業需要基本的制度,否則就變成了自由市場,各吹各的調,各走各的道。而且一個好的制度,倡導什么,反對什么,旗幟鮮明。
很多管理者將制度與懲罰條例相等同!
可是罰真的有用嗎?因為事假泛濫、出勤無法保障的企業里,不太可能有良好的績效管理,那何必要寫呢?
其次,這個制度太寬松,把請事假超過20天作為一個標準?
如果在北上廣深這種競爭激烈、壓力巨大的環境下,企業員工如果每月請3天以上的事假,一年請假超過20天的假,那等同于跟自己作對,或者根本就不想在公司干了。
相反,在高節奏高負荷度的工作環境中,企業還要在制度之外考慮更多的人性化。如果缺勤都到了很嚴重的地步,那就需要引起高度重視了,不痛不癢沒任何意義!
再次,不要什么都扯上績效;
自從中國企業開始引進了績效管理后,總是存在兩個誤區,一個是把績效考核當作和替代績效管理,把目標管理當作了下達指令和評估這兩個粗暴的動作,因此考核就成了關鍵,可從來不思考為什么效果不好?另一個是把什么都扯上績效,績效是萬能的嗎?
一個能請假超過20天的員工(排除家里有特別事宜的情況),他還在乎績效扣點分嗎?可以關聯,但不要指望績效解決所有問題,不痛不癢的績效能解決什么呢?你不如就是一個簡單的考勤條例,遲到一次100元,累計遲到每月三次的,當月考評為D;事假當然就和工資、績效核算有關了,少一天則少一天的收入了。
但有這個制度也要注意人性化,例如在大城市里交通擁擠,一般都會考慮15分鐘內不算遲到,或者錯峰上班;事假也要看情況,例如生病、孩子的問題等。
考勤問題、招聘問題、員工流失問題,絕對不僅僅是某個部門的工作,而是一個公司經營狀態的展露。
員工在這里工作,為什么總是以各種借口來請假?
可能是覺得公司沒希望,甚至請假出去面試了;
可能是覺得反正就那么點收入,家里的事忙一下,不過就是扣點錢,也沒多少;
可能是覺得大家都請假,也不缺我一個;
可能是覺得沒有發展,何必那么認真,我已經比“停薪留職”的人好多了;
明確公司的發展目標,認清當前存在的經營問題,要么背水一戰,要么干脆解散,不要這么不死不活的;
制定更高的目標要求,并落實到每個人頭上;往往員工工作沒勁,很大部分原因是認為自己的能力足夠應付當前的工作了;
撕掉那些不痛不癢的制度,重新設定公司員工的行為準則紅線,罰就要罰徹底,痛徹心扉;
也不要忘了激勵,要相信員工的能動性是可以創造奇跡的。
員工的問題,部門管理者首先要負起責任來,不要總是老大在抓;
無論是制定目標,還是身體力行,要讓員工看到希望。
不同的企業,不同的情況;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考勤制度。
其實歸根結底,很多問題是因為當頭的人太懶了,這是公司問題。